本文目录
- 辽宁省新高考录取规则?
- 辽宁新高考投档录取规则?
- 辽宁高考录取流程详细步骤?
- 辽宁高考录取都查到了吗?
- 辽宁2023年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
- 2023辽宁高考录取原则?
- 辽宁高考查询会有投档状态么?
- 2023年辽宁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辽宁省新高考录取规则?
新高考录取规则如下: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批次、分科类进行投档。
投档时将批次线上考生自由排列,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
对于普通类专业,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对于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分别排序,然后按一定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对于高职(专科)批次,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术科成绩分别排序,然后按一定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对于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
总之,辽宁省新高考录取规则注重考生自由选择和排列,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保障了考生的权益。
辽宁新高考投档录取规则?
划线办法
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总成绩划定。各批次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普通历史学科类、普通物理学科类、艺术历史学科类、艺术物理学科类、体育历史学科类、体育物理学科类分别划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相应层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并结合考生成绩、生源情况等因素分别划定。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设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
2.艺术类
艺术类(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以普通类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要求划定。
我省艺术类专业按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分别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投档时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将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考生拟录取专业文化课控制分数线、招生章程规定进行录取。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按以下方式投档,其中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1)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3)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4)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业课成绩。
(5)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成绩投档,综合分即“专门化”成绩。
(6)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如安排在艺术类批次招生,按文化课成绩投档,综合分即文化课成绩。
参加我省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录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须按“专业(或专门化)+学校”方式编制招生计划且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其中,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可按“专业”或“专门化”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如按专业设置,若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专门化”成绩,则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成绩计算综合分。
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不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且达到艺术类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3.体育类
体育专业(历史学科类、物理学科类)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综合考生成绩、生源情况、招生计划数等因素,按一定比例划定。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按以下方式投档。
(1)本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2)高职(专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普通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按有关要求单独划定招生录取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投档办法
1.高考录取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照院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有关院校招生专业要求等详细信息,考生可查阅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及官方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2.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调档录取规则,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招考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首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首次调阅考生档案不能完成院校招生计划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补充进行投档。本科提前批次仍不能完成计划的,将对外公布剩余计划。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军队院校调阅政治考核、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档案,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10%,由院校审查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院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由招生院校按照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检体测面试政治审查合格考生。
3.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或阶段,考生成绩相同时,普通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艺术类、体育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4.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有关政策规定
1.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2.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录取有预科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适当降低分数投档录取,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不低于专科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3.民族班只录取有民族班专业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班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4.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退役的残疾军人,参加全国统考录取批次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要求的,应当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参加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2026年高考起,取消该项高考加分政策。
7.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8.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9.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10.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1.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
12.本科提前批次执行本科批次线(有关文件或高校招生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教育部、中央政治工作部中央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23〕75号)规定要求,“对于本科招生合并的省份,划线类别为一本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023年辽宁省军队院校招生相关事宜按照辽宁省军区战备建设局、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辽军战〔2023〕4号)执行。
2023年辽宁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相关事宜按照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辽公政〔2023〕27号)执行。
2023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相关事宜按照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考核选拔工作的通知》(辽消〔2023〕81号)执行。
2023年辽宁省定向培养军士生招生相关事宜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辽征〔2023〕43号)执行。
辽宁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辽宁高考录取流程详细步骤?
高考录取的流程。
1、投档。在考生填报志愿以后,省招考部门将根据规定的投档原则向高校投放考生的电子档案,这项工作一般是由计算机完成。
2、阅档。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某所院校后,该院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阅,审阅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成绩、专业志愿、服从调剂情况、体检情况等。
3、预录取。阅档结束以后,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和招生章程,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并将预录取和退档结果报送省招考部门。
4、录取检查。预录取以后,省招考部门将对高校预录取和退档的名单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同院校再次进行沟通。
5、公布录取结果。省招考部门网站对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进行公布。这时考生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录取结果。
辽宁高考录取都查到了吗?
没有都查到的
2023年辽宁高考录取查询时间
(一)普通类
香港、强基计划招生院校:7月8日晚。
本科提前批:第一阶段7月15日晚,第二阶段7月18日晚。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招生:7月18日晚。
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7月24日晚;第一次“征集志愿”7月28日晚;第二次“征集志愿”8月1日晚。
高职(专科)提前批:8月6日晚。
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8月9日晚;第一次“征集志愿”8月12日晚;第二次“征集志愿”8月15日晚。
(二)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10日晚。
2.本科批院校录取:第一阶段平行志愿院校录取7月14日晚;第二阶段有序志愿院校录取7月18日晚;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7月23日晚。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第一阶段平行志愿院校录取7月25日晚;第二阶段有序志愿院校录取7月29日晚;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8月1日晚。
辽宁2023年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
2023年辽宁高考志愿录取顺序:
1、普通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辽宁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辽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2、艺术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2023年辽宁高考志愿录取原则: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服从,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服从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服从,服从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6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2023辽宁高考录取原则?
根据2023年辽宁高考录取原则,一般会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具体录取原则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包括各科目的分数和总分。一般来说,高分考生有更大的机会被录取。
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志愿也会影响录取结果。通常,考生填报的志愿越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和专业方向,被录取的机会就越大。
专业招生计划:不同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计划是有限的,录取结果也会受到招生计划的限制。一些热门专业可能竞争激烈,录取难度较大。
文理科:不同科类的考生录取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文理科生源和录取标准会有所区别。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录取原则可能会根据当年的政策和情况有所调整,建议考生及时关注招生政策和通知。
辽宁高考查询会有投档状态么?
答案是;当高考志愿投档结束后,省考院网站会公布当年的投档数据。考生与家长可以第一时间查看自己进档的学校。在大学投档成功之后,由大学招生办开始具体专业的录取。因此录取结果一般会比投档结果晚一天。考生与家长可以在已投档大学的本科招生网查看具体录取到哪个专业。
2023年辽宁高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2023年辽宁高考录取查询时间
(一)普通类
香港、强基计划招生院校:7月8日晚。
本科提前批:第一阶段7月15日晚,第二阶段7月18日晚。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招生:7月18日晚。
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7月24日晚;第一次“征集志愿”7月28日晚;第二次“征集志愿”8月1日晚。
高职(专科)提前批:8月6日晚。
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8月9日晚;第一次“征集志愿”8月12日晚;第二次“征集志愿”8月15日晚。
(二)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院校录取:7月10日晚。
2.本科批院校录取:第一阶段平行志愿院校录取7月14日晚;第二阶段有序志愿院校录取7月18日晚;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7月23日晚。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第一阶段平行志愿院校录取7月25日晚;第二阶段有序志愿院校录取7月29日晚;第一阶段、第二阶段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8月1日晚。